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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市级实验样本校高一年级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6-17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市级实验样本校

高一年级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市级样本校:

为继续加强对本届学生的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全面把握本届学生在高一年级时各学科的学业水平,保证该年级学生在高一时各学科学业水平的数据的完整性,实现“以一年为周期,对每一级学生实施覆盖各学科的学业质量监测”的工作目标,同时也为了继续跟踪全市高一年级新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末对全市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样本校高一年级政治等三个学科进行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及时间安排

   

   

    

625

   

800940

信息技术

10001140

626

   

800940

说明:其余科目,由各区县(学校)自主命制,并建议在626日—29日内组织实施。市教科所将对自主命题情况进行质量跟踪。

二、监测对象、监测形式及命题范围

1.监测对象

市级实验样本校及一所区(县)级实验样本校(由区县教育局指定)的高一年级全体学生。

2.监测形式

以笔试、闭卷形式进行。

3.命题范围

信息技术学科:《信息技术基础》模块的全部内容。

政治学科:《政治生活》模块的全部内容。

生物学科:生物2(遗传与进化)模块的全部内容。

三、费用

市级实验样本校及区县教育局指定的一所区(县)级样本校必须全部参加上述三个学科的统一监测。其中,市级实验样本校的费用由市教育局课改专项经费支付;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实验样本校的费用由区县教育局课改专项经费支付;非实验样本校自愿参加,费用由学校公用事业经费支付。

四、几点要求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正确认识进行全市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组织并指导辖区相关学校做好本次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2.凡被纳入参加本次全市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的实验样本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本次质量监测工作。务必于618前将学生人数上报市教科所教研部(市教科所将就本次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关细节问题下发补充通知);安排专人于624下午500前在市教科所领取试题;严格按照市上规定的时间及科次组织考试,不得随意改动,并于74前向市教科所上报监测数据。

3.各实验样本校要组织好本校高一年级未被纳入本次质量监测的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生物、信息)模块的试题命制工作,并于74前向市教科所上报一份学校采用的试题(含答案),供市教科所对自主命题的质量进行监控和分析。

4.市教科所要做好数据的采集、处理及信息反馈。各区县教育局要对区县实验样本校及辖区内参与本次检测考试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5.严禁任何学校借实施质量监测之机,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各区县教育局要迅速将此安排意见,通知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